關于做好2013-2014學年第一學期輔導員學生滿意度測評工作的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fā)布者:xsc 發(fā)布日期:2013年12月09日 )

各學院:

    根據學校總體工作安排,結合實際情況,現將輔導員學生滿意度測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對象

    1、所有新老校區(qū)專兼職輔導員(以上報學生處備案為準)。

二、考核程序

    本次學生滿意度測評工作分兩組,由各學院考核領導小組交叉負責,學院考核領導小組負責人為各學院分管學生的黨委副書記。

    1、第一組:資環(huán)、水利、土木、機械、電力、環(huán)工、軟件

負責學院

資環(huán)

水利

土木

機械

電力

環(huán)工

軟件

被測評學院

機械

電力

環(huán)工

軟件

資環(huán)

水利

土木

 

    2、第二組:建筑、管經、數信、外語、法學、國教、信工

負責學院

建筑

管經

數信

外語

法學

國教

信工

被測評學院

外語

法學

國教

信工

建筑

管經

數信

 

三、測評結果的運用

    測評結果將作為輔導員考核結果的重要組成,參照學?!度A北水利水電大學輔導員工作條例》執(zhí)行。

四、具體工作要求和說明

    1、參與測評的學生班級應不少于該輔導員所帶班級總數的30%。

    2、請各學院于12月11日下午到辦公室領取學生滿意度測評表。

    3、被測評學院安排好本院輔導員的測評具體時間, 12月13日前將副書記簽字蓋章的時間安排表上報測評辦公室及負責測評學院的負責人。

    4、請各學院于12月22日前完成測評,并于12月23日5點前統計好結果,各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上報至測評辦公室。同時將測評表封袋后一并上報。

    5、本次測評辦公室:第一組設在花園校區(qū)4115辦公室,第二組設在龍子湖校區(qū)6133辦公室。

    聯系人:鄭榮軍

附件一輔導員測評時間安排表.doc

  黨委學工部      

   2013年12月9日    

更新日期: 201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