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校與臺灣靜宜大學2015年春季學期交流生報名的通知

( 來源:外事辦公室 發(fā)布者:wsb 發(fā)布日期:2014年10月09日 )

相關各院系:

 

    根據我校與臺灣靜宜大學所簽署的學生交流協議,經與靜宜大學相關部門協商,擬選派第105名優(yōu)秀在校生,于2015年春季學期到靜宜大學進行一學期的交換學習,我?,F啟動此學生交流活動的選拔工作。

    依據該協議,其中2名交換生需在我校注冊及負擔我校之學雜費,毋需繳交靜宜大學之學雜費、申請費及學分費;另外3名研修生需在我校注冊及負擔我校之學雜費,需要繳交靜宜大學之學雜費、申請費及學分費。5名交流生需自行負擔住宿費、旅費、書籍費、交通費、證照費、保險費等其他個人支出費用。

    此次學生選派范圍為:我校外國語學院、管理經濟學院、信息工程學院、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資源與環(huán)境學院、環(huán)境與市政工程學院、國際教育學院、軟件學院等院系相關專業(yè)大學二、三年級的優(yōu)秀在校生。選拔方式:按照學生所在院系綜合排名順序選拔。有意參加此項目的同學,請認真閱讀臺灣靜宜大學大陸地區(qū)研修生與交換生申請書(見附件),確定適合自己專業(yè)的對口課程,并登陸外事辦公室主頁下載并填寫我校境外交流生申請表(需要推薦學院簽字并蓋章),報名截止時間:1024日。經學校選拔同意后,方可在靜宜大學網站上注冊報名。

 

*所有交流生在外期間所缺我校必修課程,返校后應按照我校規(guī)定補齊。

 

    報名詳情可咨詢外事辦公室

    聯系人:高老師、周老師

    聯系電話:69127578,69313730

    地址:花園校區(qū)行政樓106室,龍子湖校區(qū)S4實驗樓201室;

    在線咨詢:新浪微博@華水外事

 

    附件:大陸地區(qū)研修生與交換生申請資訊.pdf

 

 

外事辦公室

2014年10月9日

更新日期: 201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