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因私出國(境)程序,依據相關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報備人員范圍為副處級(含副處級)以上在職人員、副高級(含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以及廳級離退休干部。報備人員已申領的出國(境)證件,應交由外事辦公室統一保管。
二、報備人員因私出國(境)需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出國(境)備案表》,并于規(guī)定時間內報至外事辦公室。外事辦公室將于每年的3月5日、6月15日、9月5日、11月15日集中受理并及時統計、上報校內所有因私出國(境)備案申請。敬請報備人員根據自己的出國(境)時間,提前計劃準備,按時提交備案表。
三、建議報備人員充分利用寒暑假期間安排因私出國(境)計劃,若確需學期中間因私出國(境),需按照學校規(guī)定履行請銷假手續(xù),提交《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出國(境)請銷假備案表》,報外事辦公室和人事處、組織部備案。按期回校后,須在十五日內辦理銷假手續(xù),并將出國(境)證件交回外事辦公室統一保管。如不能按期交回證件,本人和所在單位需承擔后續(xù)相關責任。
未盡事宜按上級及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外事辦公室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