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我校2017年度海外交流獎學金申請的通知

( 來源: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發(fā)布者:gjc 發(fā)布日期:2017年09月18日 )

     為加快我校的國際化進程,培養(yǎng)學生國際化意識,鼓勵學生參加國際交流項目,我校從2016年開始設立了海外交流獎學金,每年從完成出國(境)交流活動的優(yōu)秀在校生中評選出50名進行獎勵。本年度的海外交流獎學金申報工作現(xiàn)已啟動,請符合申報條件的同學按照相關(guān)要求進行申報。

一、面對對象

1、已完成海外交流項目的全日制在讀研究生或者本科生(包括校際間聯(lián)合培養(yǎng)、交流交換、海外訪學、海外實習或者志愿者活動以及游學、夏令營活動)。

2、所參加與校際交換項目接受學校未提供除免學費之外的任何形式的獎學金資助、未享受國家、政府及學校提供的任何形式海外項目資助;

3、每名學生在本科或碩士學習階段只可獲評1次該項獎學金;

4、同一項目只可申報一次,如未獲評不可重復申報;

二、獎學金類別及資助標準

一等獎學金:15,000人民幣;二等獎學金:12,000人民幣

三、申報條件

1、大學期間學習平均績點應當達到2.5及以上或者行為學分總分不低于70分;當年度必修課和專業(yè)選修課無不及格課程;

2、無不得參加評獎的任何違紀行為。

3、赴境外交流期間學術(shù)及綜合表現(xiàn)不佳,不得參評海外交流獎學金。

四、申請及評審方式

1、海外交流獎學金申請人請在國際交流與合作處主頁下載并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海外交流獎學金評審表》,學院簽署意見后連同附件材料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新校區(qū)12號宿舍樓121房間)。

2、獎學金申請實行公平競爭機制,學校將成立學校海外交流獎學金評審組,主要根據(jù)學生海外交流期間綜合表現(xiàn)、本校學習期間表現(xiàn)評定是否獲得獎學金及獎學金等級,并公示評審結(jié)果。

 

 

申報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日(周四)

聯(lián)系人:宋老師

電話:0371-69127578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7年9月18日

 

更新日期: 201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