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國家留學基金委2020年俄白烏國際合作培養(yǎng)項目我校獲資助項目工作的通知

( 來源: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發(fā)布者:gjc 發(fā)布日期:2020年06月30日 )

各相關學院: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確定2020年促進與俄白烏國際合作培養(yǎng)項目獲資助項目的通知》(留金歐〔2020〕578號),我校申報該項目獲批,現(xiàn)就做好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獲資助項目

1.項目名稱:促進與俄烏白國際合作培養(yǎng)項目。

2.留學單位:俄羅斯烏拉爾聯(lián)邦大學、烏克蘭國立交通大學、烏克蘭國立水與環(huán)境工程大學

3.項目執(zhí)行期:三年(2020-2022年)。

4.留學身份及年度選派規(guī)模:訪問學者(2人/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2人/年)、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2人/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2/年)、聯(lián)合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2人/年)、本科插班生(6/年)。

5.留學專業(yè):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yè)、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yè)、測繪工程專業(yè)、建筑學專業(yè)、土木工程專業(yè)、水利工程專業(yè)、環(huán)境工程、俄語、藝術設計。

6.資助內容: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提供留學期間的獎學金和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二、申請材料及要求

請各相關學院認真組織,嚴格按照要求進行選拔推薦。被推薦人于7月1日—7月8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按照要求上傳相關材料。各類別人選條件及要求和申請材料要求詳見《2020年促進與俄烏白國際合作培養(yǎng)項目簡章》和《促進與俄烏白國際合作培養(yǎng)項目信息平臺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附件1)。網報填寫時“受理單位”選擇“河南省教育廳”,“項目名稱”選擇“國外合作項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選擇“促進與俄烏白國際合作培養(yǎng)項目”。此外,被推薦教師應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出國訪問學者申請表》(附件2),被推薦學生應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境外交流學習項目報名表》(附件3)。

請各學院將上述材料一式兩份于7月10日前報送至學校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龍子湖校區(qū)行政樓522B)。

聯(lián)系人:于老師  高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371-69127578   0371-65667917

附件1:項目相關材料.rar

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出國訪問學者申請表.doc

附件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境外交流學習項目報名表.doc

附件4:紙質申報材料注意事項.doc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0年6月30


更新日期: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