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的通知》(教外辦〔2023〕11號)文件精神,2023年國家公派留學選拔計劃已確定,選派申請工作即將陸續(xù)開始,可申報項目包括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等,請有意申報的教師認真參閱國家留學基金委網(wǎng)站(https://www.csc.edu.cn)的相關通知并及時申報?,F(xiàn)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凡是符合《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及各項目選派辦法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的我校教職工,均可按規(guī)定程序和辦法申請。
二、申請方式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采取個人網(wǎng)上申報與提交紙質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報人員確定申報項目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wǎng)上申報。
三、材料報送
請申報人員詳細了解各類項目網(wǎng)上報名時間,并按照項目選派辦法中“應提交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紙質申請材料。請申報人員于個人所申報項目要求的網(wǎng)上報名截止時間前5個工作日把2份紙質申請材料及《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出國訪問學者申請表》(見附件1)提交至學校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龍子湖校區(qū)行政樓521B房間)審核,同時將紙質申請材料中的《單位推薦意見表》word電子版發(fā)送至fao@ncwu.edu.cn.
四、其他事項
因此次申報項目較多,工作時間緊張,請各申報人員務必確保材料齊全按時報送,否則將無法予以審核、簽發(fā)公函并及時上報。
(注:此次申報的是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國家項目,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項目的申報,另行通知。)
聯(lián)系人:高老師、韓老師
聯(lián)系方式:65667917;69127578;
郵箱:fao@ncwu.edu.cn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出國訪問學者申請表.doc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