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申報第四輪校級重點學科點及選拔重點學科帶頭人工作的通知

( 來源:研究生處 發(fā)布者:yjsc 發(fā)布日期:2009年04月27日 )

各學院:

我校第四輪校級重點學科點的申報及重點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工作定于427日開始,現(xiàn)將有關申報、選拔的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級重點學科的申報程序及條件
    1.申報程序:學科點自愿申報;學院推薦;③學科點匯報;④校學術委員會評議、投票,按得票數(shù)排名前后依次入選;⑤學校審批。
    2.申報條件:
    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點符合以下條件可申報校級重點學科。

(1)工科類學科近3年公開發(fā)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論文15篇(文理科類學科為17篇),其中四大檢索收錄1篇;

(2)3年參編著作(專著、編著、教材)3部;

(3)3年獲獎3項,其中獲省部級及以上獎1項;

(4)3年通過省部級鑒定項目4項,完成科研經費60萬元,其中縱向科研經費不得于20萬元(理科類減半,文科對科研經費額度不作要求)。
    3.申報層次

本輪校級重點學科分二個層次。
    第一層次19個,由已評上第七批省級重點學科的學科點直接列選為第一層次校級重點學科(有應用數(shù)學、機械設計及理論、流體機械及工程、計算機應用技術、巖土工程、結構工程、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市政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農業(yè)水土工程、水文學及水資源、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工結構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地質工程、環(huán)境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技術經濟及管理,19個學科點),學科點和學科帶頭人不再進行申報。
    第二層次不超過5個,從非省級重點學科的9個碩士授權學科中產生,已列入第一層次校級重點學科的學科帶頭人和學科組成員不能再作為第二層次校級重點學科或學科組成員。申報第二層次校級重點學科的均需填寫學科點和學科帶頭人的申報材料。 

二、校級重點學科帶頭人的選拔程序及條件

1.申報程序:①個人自愿申請;②學院評議推薦;③校學術委員會審核;④報學校審批。

2.申報條件:
    (1)教授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且年齡不超過57歲;

(2)3年以第1作者公開發(fā)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論文6篇;

(3)3年參編著作不少于2部;

(4)3年獲獎2項,其中省部級及以上不少于1項;

(5)3年主持2項科研項目,通過省部級鑒定項目2項,完成科研經費不少于10萬元。

注:校級重點學科帶頭人申報條件中項中,第(1)項為必備條件,“(2)-(5)”項中至少滿足2項。)

三、填報要求

1.申報第二層次校級重點學科的學科點需填寫:

附件1《華北水利水電學院2009-2010年校級重點學科點申請表》,A4紙打印1份。

2.申報第二層次校級重點學科帶頭人需填寫:

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學院2009-2010年重點學科帶頭人申請表》,用B4紙打印1份。

3.2009年5月4(周一中午12點之前將申請表(注意:必須將學院意見填上,并有學院院長簽名)報送研究生處,電子版發(fā)至xk@ncwu.edu.cn。

4.填寫相關表格時可參照附件中對應樣表進行填寫。

聯(lián)系人:孟治剛   電話:69127598 

附件1(樣表).doc附件2(樣表).doc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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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9-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