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第五輪校級重點學科產(chǎn)生辦法》(華水政〔2011〕5號)(見附件)已經(jīng)由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對照華水政〔2011〕5號文件要求,對符合第五輪校級重點學科和學科帶頭人確認條件的,由學科所在學院統(tǒng)一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校級重點學科確認匯總表》、《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確認產(chǎn)生的校級重點學科研究方向及人員組成情況表》和《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校級重點學科帶頭人確認匯總表》(見附件)。
2.對照華水政〔2011〕5號文件要求,對具備第五輪校級重點學科遴選條件的學科點,由學院組織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校級重點學科申請表(遴選)》(見附件);對具備第五輪校級重點學科帶頭人遴選條件,由學院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校級重點學科帶頭人申請表(遴選)》(見附件)。
3.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校級重點學科帶頭人申請表(遴選)》的教師需提供:論文、論文收錄證明、獲獎證書、科研經(jīng)費到賬證明、科技成果鑒定證書和國家發(fā)明專利復印件一份,著作原件一份。
4.上述材料由學院統(tǒng)一匯總,2011年2月25日中午12點之前將紙質文件一份報到研究生處。電子版發(fā)至xk@ncwu.edu.cn。
聯(lián)系人:馬文亮,電話:69127598。
相關附件材料.rar
研究生處
201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