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學校定于近期開展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為了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通知如下:
一、遴選工作要求
(一)遴選依據(jù)和范圍
1.遴選博士生指導教師以《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遴選與管理辦法》,華水政字[2013]162號,見附件一)為依據(jù),嚴格按照文件規(guī)定進行遴選。
2.本次遴選范圍為我校的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及相應的學科方向。即:
序號 |
一級學科博士點及代碼 |
學科方向 |
依托學院 |
1 |
水利工程(0815) |
水工結構設計理論與建造新技術 |
水利學院 |
2 |
水資源系統(tǒng)規(guī)劃管理 |
3 |
區(qū)域農業(yè)水資源優(yōu)化調配及節(jié)水灌溉理論與技術 |
4 |
多沙河流河床演變與河道整治 |
5 |
水電動力工程 |
6 |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0818) |
地質災害與地質工程 |
資源與環(huán)境學院 |
7 |
生態(tài)環(huán)境水文地質 |
8 |
地學信息技術及應用 |
9 |
地球物理勘查技術及應用 |
10 |
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 |
管理系統(tǒng)工程 |
管理與經濟學院 |
11 |
運籌優(yōu)化與決策方法 |
12 |
信息管理與系統(tǒng)仿真 |
13 |
水利工程管理 |
14 |
科技創(chuàng)新與知識管理 |
3、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年齡不超過57歲、且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可申報。
(二)遴選程序
1.申請人準確真實地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二),并提交本人滿足博士生指導教師任職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分類裝訂,一人一本),送至各依托學院。
2.依托學院根據(jù)《遴選與管理辦法》,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進行審議并投票表決。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將審議通過的經分委員會主席簽字、學院蓋章后的名單及有關材料(含《申請表》、證明材料原件及裝訂成冊的復印件)一起報研究生處。
3.研究生處對各學院推薦的擬任博士生指導教師名單在校園網公示三天。
4.研究生處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上報材料進行復審,并委托校外相關學科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
5.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對通過專家評審的申請者材料進行審議,并投票表決通過博士生指導教師名單。博士生指導教師名單在校園網公示一周后發(fā)文公布。
二、遴選時間安排
時 間 |
工作內容 |
負責單位 |
9月27日—10月10日 |
個人申請,填寫《申請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送交至各依托學院。 |
依托學院 |
10月11日—10月20日 |
各依托學院審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上報有關材料。 |
依托學院 |
10月21日—11月15日 |
研究生處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核查和整理申請材料,組織校外專家評審。 |
研究生處
相關職能部門 |
11月底 |
校學位委員會審議,并投票表決,通過名單公示后發(fā)文。 |
教務處
研究生處 |
三、其他事項
1.水利學院接收申請材料地點:花園校區(qū)綜合實驗樓12層 1211 室
聯(lián)系人:王 燕,電話:65790417
2.資源與環(huán)境學院接收申請材料地點:花園校區(qū)3號教學樓3層 303室
聯(lián)系人:王江鋒,電話:69127351
3.管理與經濟學院接收申請材料地點:龍子湖校區(qū)6號教學樓2 層6214室
聯(lián)系人:盧亞麗,電話:18739936530
4.研究生處接收材料地點:花園校區(qū)研究生處重點學科辦公室,北院14號樓14234室
聯(lián)系人:馬文亮,電話:69127598
附件:
附件一: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與管理辦法.doc
附件二: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博士生導師資格申請表.doc
附件三:關于新增博導遴選工作有關事項的說明.doc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研究生處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