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河南省科技廳《關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關工作安排,現面向全省科協系統(tǒng)征集2025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提名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單位
全省學會、協會、研究會,省轄市及濟源示范區(qū)科協,省科協批復成立的高校、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及企業(yè)科協。不受理自薦。
二、推薦類別及數量
1.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
各推薦單位限推薦1人,要注重推薦長期從事科學技術創(chuàng)新工作并取得重大成就,為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作出杰出貢獻的一線科學家。
2.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fā)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
各推薦單位應當建立起科學規(guī)范的遴選機制,并堅持優(yōu)中選優(yōu)的原則,推薦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本單位對推動社會發(fā)展有重要意義,產生預期可見的、有重大應用價值的優(yōu)秀科技成果,總體推薦數量不超過3項。
3.省科學技術合作獎
推薦數額不限,要注重推薦在合作研究、開發(fā),培養(yǎng)人才,促進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中作出重要貢獻,并對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長期友好的外國人或外國組織。
三、被推薦項目(人)基本條件
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和省科學技術合作獎不分等級,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fā)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分為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對做出特別重大的創(chuàng)新性科學技術成果的可授予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被推薦項目(人)須滿足以下條件:
1.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候選人,應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是培育和踐行科學家精神的典范;仍活躍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從事科學研究或者技術開發(fā)工作,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過國家科學技術獎;為推動河南省經濟社會發(fā)展作出杰出貢獻,已連續(xù)在我省工作滿10年以上,并將繼續(xù)服務河南發(fā)展。
2.省科學技術合作獎候選人或組織,與河南省的合作須滿3年以上,合作協議日期應在2022年1月1日前。
3.推薦省自然科學獎項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于2023年1月1日前公開發(fā)表;推薦省技術發(fā)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23年1月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4.涉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求審批(準入)的項目(如:食品、新藥、醫(yī)療器械、人類遺傳資源、動植物新品種、農藥、獸藥、肥料、壓力容器、通信設備、標準等),必須完成審批(準入)手續(xù),且獲得批準時間必須滿2年以上(即2023年1月1日前已獲得審批)。
5.重大工程項目(含基本建設工程、科學技術工程等)必須在工程全面驗收后,經過2年以上的應用(即2023年1月1日前驗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
7.推薦省技術發(fā)明獎項目的核心技術,必須取得授權發(fā)明專利(或動植物新品種權等),且前三位完成人應當是授權發(fā)明專利(或動植物新品種權等)的發(fā)明人(或權利人),其中第一完成人至少有一項排名第一的授權發(fā)明專利(或動植物新品種權等),并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個獎種。推薦時請注意該要求。
9.2024年度獲省科學技術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5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時請注意該要求。
10.所列論文(專著)、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署名第一單位須為國內單位。
11.項目完成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第一完成單位須為河南省內注冊的單位。
12.國家公務員和僅從事組織領導、行政管理或輔助服務的人員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候選人,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首席科學家等領軍技術專家的除外。
13.不得推薦涉密項目。
14.推薦單位應按照屬地和主管原則推薦。
15.2024年參評未獲獎項目如無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參評2025年度省科學技術獎;連續(xù)2年參評未獲獎項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學技術獎。請勿推薦此類項目。
16.推薦項目所含科學技術內容(包括發(fā)現點、發(fā)明點、創(chuàng)新點及其支撐材料)應未在國家科學技術獎、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使用過,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項目中重復使用。
17.推薦項目應注重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單位的實質性貢獻,同一提名項目的完成人應當按照貢獻大小排序,其中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單位對項目創(chuàng)新成果貢獻應占較大的比例。
18.提名書中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作者、主要知識產權和標準規(guī)范等的發(fā)明人/權利人/起草人未列入項目完成人的,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并將有關知情同意證明材料存檔備查,作為異議處理的重要依據。
19.被推薦項目中的論文、專利等支撐材料或者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存在未解決爭議的,不被提名省科學技術獎。
20.被推薦人應當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和行為品德。列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單位和人員不得參與省科學技術獎評審活動。
21.滿足《2025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以河南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網發(fā)布的版本為準)的其他規(guī)定。
四、省科協時間安排
1.提名項目征集:2025年5月6日至16日18:00
2.組織提名評審:5月中下旬
3.提名項目公示:評審后公示7天
4.分配賬號填報:公示無異議后至6月1日18:00
五、有關要求
1.被推薦項目(人)應根據所申報獎項類別,對照2025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申報指南(見附件1)填寫要求,如實完整填制提名書并撰寫項目簡介(見附件2),及時報推薦單位。
2.推薦單位要嚴格做好所推薦項目(人)申報材料的形式審查工作,于5月16日18:00前,將提名書、項目簡介紙質材料各一式五份及紙質蓋章版項目匯總表(見附件3)一并報送至省科協學會服務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同時,將上述所有申報材料的WPS電子版發(fā)送至電子郵箱:hnkxxhb@vip.163.com。申報材料概不退回,請自留底稿。
3.同一項目不得多頭申報或重復申報,發(fā)現相關情況,將取消該項目提名資格及推薦單位推薦資格。
六、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省科協學會學術部韋志兵,0371-65707318。
材料接收:省科協學會服務中心劉珂,0371-65700163。
紙質材料報送地址:省科協學會服務中心(鄭州市金水區(qū)花園路53號院4號樓4樓K007室)
七、學校相關工作安排
1.學校推薦類別及數量
我校推薦指標: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1人、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fā)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總體數量不超過3項、省科學技術合作獎數額不限。
2.申報材料提交時間:2025年5月9日至5月13日。
3.申報材料提交地點:學校科技處421室(紙質材料一式五份),sendeyouxiang@163.com(電子版材料)。
4.學校2025年5月14日進行遴選推薦。
5.科技處聯系人:楊嘯,0371-69127637 13811115638
附件1:2025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申報指南.wps
附件2:省科協2025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初評項目簡介模板.wps
附件3:河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人選)匯總表.wps
科技處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