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我校2010—2011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的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10年09月28日 )

各學院:

    為激勵我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fā)展,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guān)于高校2010—2011學年度國家獎助學金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0]700號)文件要求,現(xiàn)將我校2010—2011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工作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茖W生中品學兼優(yōu)、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二、獎金額度及人數(shù)分配

    省分配我校2010-2011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 675 名,預(yù)算金額 337.5 萬元,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根據(jù)“國家勵志獎學金適當向農(nóng)、林、水、地、礦、油、師范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yè)傾斜精神,結(jié)合我校實際情況,各學院名額分配如下:

學院

資環(huán)

水利

土木

建筑

機械

電力

環(huán)工

管經(jīng)

信息

外語

數(shù)學

法學

軟件

嵩山

合計

人數(shù)

51

78

70

47

61

85

48

65

45

31

24

26

16

28

675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lǐng)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無受校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zhì)優(yōu)良;

    4、學習勤奮、刻苦,熱愛所學專業(y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秀;

    5、身心健康,生活儉樸,不鋪張浪費;

    6、家庭經(jīng)濟困難,符合學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中特殊困難檔或一般困難檔;

    7、學年各門課程成績均達到合格、且學習成績積分在專業(yè)排名前10%。

    四、評審要求及上報時間

    1、各學院要成立以分管學生工作的領(lǐng)導為組長,輔導員、班主任、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等為成員的“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小組。嚴格根據(jù)《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評定。

    2、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班委提出班級意見,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并報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小組審批。

    3、各學院在勵志獎學金的申請、推薦、評審、公示、發(fā)放等過程中,要事實求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并實行公示制度,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它違紀行為。

    4、本學期轉(zhuǎn)專業(yè)的學生應(yīng)回原來學院參加“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比。

    5、各學院于20101017日前,將公示后無異議的獲獎學生信息錄入《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并上傳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10月18--20日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整理數(shù)據(jù)。省資助管理中心10月20日24時截止數(shù)據(jù)上報錄入工作。

    6、各學院要認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jié)報告》表,并于20101025將《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用A4打印紙雙面打印一式二份)、《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jié)報告》等評審材料報送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7、《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jié)報告》在學生處主頁下載。

    五、填表要求

    1、申請審批表的內(nèi)容填寫必須真實完整,不得缺頁、漏項。

    2、學習情況登記欄中成績(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成績)在按專業(yè)□ 中畫上∨,便于教育廳審核。

    3、申請審批表中申請理由欄控制在500字以內(nèi),不要再另附紙張。

    4、申請審批表中不容許用手寫填表,要用電子表格打印出來簽字蓋章有效。

 

                                         學生工作處

                                        2010年9月28日

更新日期: 201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