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核對2011屆畢業(yè)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的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10年10月27日 )

各學院:

    我校將于近期向河南省教育廳上報2011屆畢業(yè)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為了保證上報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現(xiàn)將電子注冊信息發(fā)放各學院,請組織學生及時核對本人信息。具體要求如下:

    一、核對內(nèi)容:

    高考考生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政治面貌、民族、學院、專業(yè)、班級、來源地區(qū)、錄取時間

    二、核對要求

    1、要求學生本人核對,核對后在簽名欄簽名。如學生本人無法親自核對,經(jīng)本人同意后可以由同學代為核對,但簽名欄應簽署代核同學姓名并注明代簽。

    2、聯(lián)系方式一欄應注明本人最通暢聯(lián)系方式,如有問題便于及時聯(lián)絡溝通。

    3、學生核對時如有需變動的信息應與本人的實際情況相符,不得填寫與事實不符的個人信息。如被查出,將嚴肅處理。

    三、核對說明

    1、本次核對提供的信息為高考時學生本人所填寫真實信息,如發(fā)現(xiàn)與本人目前信息不符的都可在核對表上作出修改。

    2、對修改考生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民族等主要字段的學生,必須按照第四部分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經(jīng)學生處審核后報教育廳統(tǒng)一更改,否則學校將按照核對表中信息打印畢業(yè)證。

    3、特殊說明

    (1) 信息糾錯

    在中招或高招報名信息采集時,考生學籍信息填寫錯誤,未及時更正,將錯就錯參加中招或高招考試,報到入學后申請變更者,由學生向原就讀中學、縣(區(qū))和省轄市(或計劃單列縣、市)中招或高招考試所在地招辦提出更改申請,再由省招辦進行糾錯,并報教育部或教育廳進行備案。

    (2)信息更改

    因換發(fā)二代身份證等原因,部分同學的個人信息發(fā)生了變化,致使高考報名時所填寫的身份證號、姓名與現(xiàn)在所持有的信息不一致,處理方法如下:

    ① 如果是身份證號碼由15位升至18位,不改變原有任何數(shù)字的情況下,學生可以在表中自行升位,不用提供材料;

    ② 如果是身份證號碼發(fā)生了數(shù)字改變或者是身份證號碼由15位升至18位的過程中改變了原有數(shù)字,學生須按照本通知第四部分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由學校審核完畢后統(tǒng)一報至教育廳更改。

    ③由于主客觀原因,個別同學姓名發(fā)生了改變,同學須按照本通知第四部分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由學校審核完畢后統(tǒng)一報至教育廳更改。

    4、特別提醒

    姓名、身份證號作為關鍵字段,只有高考報名時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與畢業(yè)時學歷證書、畢業(yè)生電子圖像信息采集所填內(nèi)容三者保持一致,才能在教育部學歷證書認證網(wǎng)上正確顯示本人所有信息(包括電子圖像)。因此,如果更改,應注意全部更改。

    四、學籍信息更改所需材料

    1、學生本人填寫《學生學籍信息更改申請表》(登陸“學校主頁—學生工作處—資料下載—學籍管理”區(qū)下載)。

    2、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如更改姓名應在戶口本曾用名一欄顯示有原姓名)。如身份證原件丟失應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要有被更改人照片并加蓋戶籍專用章和戶籍民警章)。

    3、戶籍所在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公民戶籍信息更改證明(加蓋戶籍專用章、戶籍民警專用章、學生本人照片及發(fā)函單位聯(lián)系方式)。

    4、如果學生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說明問題時,學生還需按要求提供其它證明材料。

    五、其他

    1、信息核對截止時間為2010年11月12日(周五)上午12:00。核對完后由各學院統(tǒng)一收齊核對表后交至學生處(4號學生宿舍樓111房間)。

    2、信息更改材料提交時間為2010年12月9—10日(周四、周五全天),過后不再受理。學生本人準備齊全后交至學生處(4號學生宿舍樓111房間)。

    3、鑒于本次信息核對涉及廣大畢業(yè)生切身利益,希望各學院及畢業(yè)生本人能夠高度重視,按照以上要求認真核對;對于畢業(yè)證書頒發(fā)后非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畢業(yè)證書信息與身份證或戶籍信息不一致的,不再更改畢業(yè)證書信息。

    4、為方便廣大畢業(yè)生咨詢有關問題,同學可以在每天下午5:00-6:00到學生處(4號學生宿舍樓111房間)進行咨詢。

 

                                                         學生工作處

                                                      2010年10月27日

更新日期: 201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