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激勵我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fā)展,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guān)于高校2011—2012學年度國家獎助學金及社會捐助資金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1]651號)文件要求,現(xiàn)將我校2011—2012學年“國家獎學金”評定工作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茖W生中特別優(yōu)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二、獎金額度及人數(shù)分配
省分配我校2011—2012學年度“國家獎學金”名額49名,預算金額39.2萬元,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根據(jù)“國家獎學金”適當向農(nóng)、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yè)傾斜的精神,結(jié)合我校實際情況,各學院名額分配如下:
學院 |
資環(huán) |
水利 |
土木 |
建筑 |
機械 |
電力 |
環(huán)工 |
管經(jīng) |
信息 |
外語 |
數(shù)學 |
法學 |
軟件 |
嵩山 |
合計 |
人數(shù) |
4 |
8 |
5 |
3 |
4 |
6 |
3 |
5 |
3 |
2 |
1 |
2 |
1 |
2 |
49 |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lǐng)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無受校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zhì)優(yōu)良;
4、身心健康,積極進?。?/SPAN>
5、學習勤奮、刻苦,熱愛所學專業(y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異;
6、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zhì)等方面特別突出,學年期間綜合積分專業(yè)排名前1%。
四、評審要求及上報時間
1、各學院要成立以分管學生工作的領(lǐng)導為組長,輔導員、班主任、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等為成員的“國家獎學金”評定小組。嚴格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評定。
2、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班委提出班級意見,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并報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定小組審批。
3、各學院在獎學金的申請、推薦、評審、公示、發(fā)放等過程中,要事實求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并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行為。
4、本學期轉(zhuǎn)專業(yè)的學生應回原來學院參加“國家獎學金”的評比。
5、
6、在學院公示不滿5個工作日,或在全校范圍內(nèi)公示不滿5個工作日的,均取消推薦資格。
7、各學院要認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jié)報告》,不能敷衍了事。并于
8、《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jié)報告》在學生處主頁下載。
五、填表要求
1、申請審批表的內(nèi)容必須填寫完整,蓋章齊全,不得缺頁、漏項。
2、學習情況登記欄中成績(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成績)在按專業(yè)□ 中畫上∨,便于教育廳審核評比。
3、申請審批表中申請理由欄控制在500字以內(nèi),不要再另附紙張。
4、申請審批表中不允許用手寫填表,要用電子表格打印出來簽字蓋章。
六、咨詢、投訴電話
學生資助中心李老師、賈老師 0371—65790594
武老師 0371—69127226
學生工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