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激勵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fā)展,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3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3]750號)文件要求,現(xiàn)將我校2012—2013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茖W生中品學兼優(yōu)、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二、獎金額度及人數分配
我校2012-2013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830名,預算金額415萬元,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根據“國家勵志獎學金”適當向農、林、水、地、礦、油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yè)傾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各學院名額分配如下:
學院 |
資環(huán) |
水利 |
土木 |
建筑 |
機械 |
電力 |
環(huán)工 |
管經 |
信息 |
外語 |
數學 |
法學 |
軟件 |
國教 |
嵩山 |
洛外 |
水校 |
合計 |
人數 |
49 |
91 |
79 |
47 |
64 |
86 |
47 |
61 |
39 |
17 |
22 |
22 |
24 |
60 |
25 |
35 |
62 |
830 |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無受校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學習勤奮、刻苦,熱愛所學專業(y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秀;
5、身心健康,生活儉樸,不鋪張浪費;
6、家庭經濟困難,符合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中特殊困難、比較困難或一般困難檔;
7、學年學習積分年級專業(yè)排名前10%,且綜合積分年級專業(yè)排名前20%。
根據分配名額,各學院應按照學生學習積分年級專業(yè)排名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初評名單,然后審核該生綜合積分是否同時滿足年級專業(yè)排名前20%。
四、評審要求及上報時間
1、各學院要成立“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小組。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為組長,輔導員、班主任、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為成員的。嚴格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評定。
2、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班委提出班級意見,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并報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小組審批。
3、各學院在勵志獎學金的申請、推薦、評審、公示、發(fā)放等過程中,要事實求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并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行為。
4、本學期轉專業(yè)的學生應回原來學院參加“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比。
5、2013年10月11日18:00前,各學院將公示后無異議的推薦學生信息錄入《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并上傳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10月12—16日,各學院推薦學生信息在全校范圍內公示。10月17日數據上報省資助管理中心。
6、在學院、或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不滿5個工作日,均取消推薦資格。
7、各學院要認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表,不得敷衍了事。并于2013年10月22日18:00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用A4打印紙雙面打印一式二份)、《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等評審材料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8、《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從學生處主頁資料下載區(qū)下載。
五、填表要求
1、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需雙面打印,工整填寫,內容須填寫完整,蓋章齊全,不得缺項、漏項,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隨意涂改。
2、學習情況登記欄中成績(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成績)在按專業(yè)□ 中畫上∨。成績名次不得出現(xiàn)并列情況;同一專業(yè)不得出現(xiàn)成績排序下前后總人數不一致、不符合實際的情況。
3、申請審批表中申請理由欄控制在300-500字之間,不要再另附紙張。
4、申請審批表中學生填寫部分不允許手寫填表,表格打印出來簽字后,加蓋學院行政公章。
5.申請審批表中凡需手寫之處,請逐份分別填寫,不得使用復印件或以手簽章代替。
6、請務必認真閱讀《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填表要求》,并按要求填寫申報。
六、咨詢、投訴電話
學生資助中心李老師、賈老師 0371—65790594
范老師 0371—69127225
學生工作處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