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全面、準確評價輔導員的思想作風和工作業(yè)績,根據(jù)學??傮w工作安排,按照客觀公正與注重實績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工作過程與目標導向相結合、工作總體情況和關鍵環(huán)節(jié)相結合的原則開展輔導員考核工作,現(xiàn)將2013-2014學年輔導員考核評優(yōu)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評優(yōu)對象
1、2014年7月1日前進校(在校)從事本、專科輔導員工作的所有專職、兼職輔導員均在考核之列。
2、從事輔導員工作滿一年(即2013年09月已實際單獨帶學生,從事輔導員工作)的輔導員具備評優(yōu)資格。
3、推免生輔導員在職時間按照實際工作之日開始計算。
請各學院對輔導員的考核和評優(yōu)資格進行審查、確認。
二、考核程序
本次輔導員考核分分組考核和集中考核兩部分。分組考核分為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測評、學生滿意度測評、同年級輔導員互評和輔導員工作量化考核四部分。分組考核結束后各學院推薦本單位輔導員總人數(shù)的55%參加學校的集中考核。考核程序(圖解)見附件1。
本次考核學工部成員參與各學院分組考核:
人員 |
王楠 |
趙修章 |
王紹偉 |
尹俊麗 |
王艷艷 |
賈建濤 |
范利那 |
鄭榮軍 |
對接
學院 |
管經(jīng) |
建筑
國教 |
外語
數(shù)信 |
法學
信工 |
水利
環(huán)工 |
機械
資環(huán) |
土木 |
電力
軟件 |
1、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測評(10月17日前完成)
各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對本學院輔導員進行評分并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輔導員工作綜合考評領導小組評議表》。本項測評在分組考核中的權重為20%。
2、學生滿意度測評(10月17日前完成,畢業(yè)生輔導員已于2014年上半年完成)
學生滿意度測評由各學院輔導員考核領導小組(分為兩組),相互交叉組織學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輔導員考核學生滿意度測評表》,學生處參與監(jiān)督。參與測評的學生班級應不少于該輔導員所帶班級總數(shù)的30%。本項考核在分組考核中的權重為20%。
1)、第一組:資環(huán)、水利、土木、機械、電力、環(huán)工、軟件
負責學院 |
資環(huán) |
水利 |
土木 |
機械 |
電力 |
環(huán)工 |
軟件 |
被測評學院 |
土木 |
機械 |
電力 |
環(huán)工 |
軟件 |
資環(huán) |
水利 |
2)、第二組:建筑、管經(jīng)、數(shù)信、外語、法學、國教、信工
負責學院 |
建筑 |
管經(jīng) |
數(shù)信 |
外語 |
法學 |
國教 |
信工 |
被測評學院 |
數(shù)信 |
外語 |
法學 |
國教 |
信工 |
建筑 |
管經(jīng) |
3、輔導員互評 (10月17日前完成)
輔導員互評以全校各個年級輔導員為單位,建筑學院負責大一年級輔導員組、電力學院負責大二年級輔導員組、環(huán)工學院負責大三年級輔導員組、管經(jīng)學院負責大四及五年制輔導員年級組,相關單位負責組織各個年級組輔導員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輔導員互評表》,同時負責該項分數(shù)的匯總。本項考核在分組考核中的權重為10%。
4、輔導員工作量化考核 (10月20日前)
輔導員工作量化考核由各學院輔導員考核領導小組組織輔導員認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輔導員考核學院評分表》,并對支撐材料進行審核和評定。評定細節(jié)及各部分比重請參考《華北水利水電學院輔導員工作考核辦法》本項考核在分組考核中的權重為50%。
4、學校組織集中考核 (10月下旬,滿分100分)
學校組織由學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組成校輔導員工作考評小組,進行輔導員集中考核。集中考核過程包括材料審核、評委審閱、輔導員風采展示三個階段。獲得推優(yōu)資格的輔導員需上交《輔導員工作日志》、《輔導員談話記錄本》、輔導員工作量化考核表及支撐材料、個人總結1份,材料評審(占集中考核30分)。輔導員進行6分鐘的風采PPT展示(占集中考核70分),由現(xiàn)場評委打分直接得出考核結果。
三、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結果的運用參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輔導員工作條例》執(zhí)行。此外,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的輔導員有資格參加“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佳輔導員”的評比及河南省優(yōu)秀輔導員的候選人。
四、具體工作要求和說明
1、請各學院于10月13日下午5點前到學工部辦公室領取分組測評用表。
2、請各單位于10月17日前完成學生滿意度測評及輔導員互評,并將結果通知至各個學院,同時做好統(tǒng)計好結果,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學工部辦公室。
3、各學院于10月20日報送本單位輔導員分組考核結果及集中考核人員名單至學工部辦公室。附件2
4、產(chǎn)假、脫產(chǎn)上學或進修超過三個月的輔導員直接評定為合格。
5、獲得全國高校輔導員年度人物或提名、河南省輔導員技能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校輔導員技能大賽獲得二等獎及以上、省輔導員優(yōu)秀工作案例二等獎以上、省輔導員骨干課題項目及獲獎、省優(yōu)秀輔導員稱號情況之一,且工作中無失誤的輔導員,可以直接定為良好,不計入學院55%的推薦名額,優(yōu)秀則需參加集中考核。
6、分組考核辦公室老校區(qū)學院設在學生處4115辦公室,新校區(qū)設在6129辦公室。聯(lián)系人:鄭榮軍
7、集中考核相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
考核程序.docx
附件2:
學院輔導員分組考核結果.doc
黨委學工部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