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為體現(xiàn)黨和政府、學校對新疆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的關心,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資助內地高校新疆少數民族特殊困難學生暫行辦法》華水學【2008】4號文件的規(guī)定,以及新疆教育廳2014年文件撥款要求,現(xiàn)對我校新疆少數民族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評定,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菩陆贁得褡逄厥饫щy學生。
二、資助款來源:新疆教育廳撥款
三、資助比例及金額
2014年資助分三個等級, 獲助金額為: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現(xiàn)根據各學院新疆少數民族人數所占比例,資助名額分配如下:
|
資環(huán) |
水利 |
土木 |
機械 |
電力 |
環(huán)工 |
管經 |
信工 |
法學 |
建筑 |
軟件 |
合計 |
一等 |
0 |
4 |
1 |
1 |
2 |
1 |
2 |
2 |
1 |
1 |
0 |
15 |
二等 |
1 |
5 |
2 |
1 |
3 |
1 |
3 |
2 |
1 |
1 |
1 |
21 |
三等 |
0 |
6 |
3 |
2 |
5 |
2 |
5 |
4 |
2 |
2 |
0 |
31 |
合計 |
1 |
15 |
6 |
4 |
10 |
4 |
10 |
8 |
4 |
4 |
1 |
67 |
四、評比要求
(一)各學院要把評比資助通知精神告知每一位新疆學生,使他們了解資助政策及評比條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初步資助學生名單,并在本學院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各學院要綜合考慮新疆學生的在校表現(xiàn),學習成績及家庭情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并按要求評出一等、二等、三等三個資助等級。
(三)上學年因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有考試不及格現(xiàn)象的學生無資格獲得本項資助。
(四)評出獲得資助的學生需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新疆少數民族特殊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表》一式一份,請在學生處主頁下載此表格。申請表需要學院主管領導簽字蓋章。
五、材料報送
各學院請于2015年3月25日前將學生申請表、新疆少數民族特殊困難學生資助名單匯總表(見附件)紙質及電子材料報送學生處4113房間(學生4#宿舍辦公樓)。
學生工作處
2015年3月12日
新疆少數民族特殊困難學生資助名單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