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2017學年學生勤工助學固定崗位換崗工作的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fā)布者:xsc 發(fā)布日期:2016年08月30日 )


校各用工單位、各學院、全體學生:

為使我校學生勤工助學工作有序開展,讓更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有機會參加勤工助學,學校各用工單位固定崗位每學年要進行崗位輪換。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華水政[2013]176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16-2017學年校內勤工助學固定崗位換崗工作安排如下:

一、用工單位崗位申報階段(8月30日—9月2日)

請各用工單位按照實際工作需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報本學年用工計劃,并按要求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用工單位勤工助學固定崗位申報表》(附件1)。根據2016年勤工助學經費提取情況,本次原則上不再新增崗位,現(xiàn)有固定崗位不增加用工人數。若確因實際工作需求,需新增固定崗位或增加用工人數的,請在上述申報表后附上增崗或增加用工人數原因。

二、學生申請及學院報送階段(9月6日—9月14日)

1、各學院要公開透明崗位信息,告知學生及時查看申請相關崗位,優(yōu)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原則上2015—2016學年參加過勤工助學的學生,本學年不再參與競聘勤工助學崗位,對特殊困難的學生可以考慮繼續(xù)留用。

2、凡學有余力、認真負責、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可申請參加校內勤工助學活動。部分對專業(yè)技能要求較高的崗位可適當放寬對家庭經濟條件的要求。

3、所有申請校內勤工助學固定崗位的學生,無特殊情況一學年內不得隨意辭職。確有特殊情況者,需提前10天向用工單位提出申請辭職,經用工單位同意,方可離職。不經同意擅自離職者,扣除當月工資,本學年內不得申請國家及社會各項助學金。

4、申請校內勤工助學的學生,一人限報一崗。

5、參加校內勤工助學的學生,要遵守勞動紀律,按時到崗。如因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無故缺崗,導致被用工單位辭退者,今后不得報名參加校內勤工助學。

6、堅持學生自愿申請的原則,由學生本人下載《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申請表》(附件2),并如實填寫申報信息,各年級輔導員要通知到學生,讓學生充分了解勤工助學固定崗位及換崗要求。

7、各學院要認真核實學生申報信息,并將符合申報條件的學生信息匯總表(附件3)及學生本人申請表,報送至學生獎助管理科。

三、用工單位面試階段(9月18日—9月20日)

各用工單位要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根據本部門所需勤工助學崗位要求對學生進行面試,最終確定擬錄用學生名單(附件4)并上報至學生獎助管理科。

四、學生工作處審核及派工階段(9月21日)

學生獎助管理科將結合用工單位實際需求及學生申報情況進行最終批復,并按要求適時派工。

五、材料報送要求

請各部門按照相應階段時間節(jié)點報送相關材料,電子表格發(fā)送至xueshengzizhu2012@126.com,紙質材料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學生工作處學生獎助管理科(龍子湖校區(qū)1號宿舍樓1101辦公室)。

六、咨詢投訴電話及郵箱

電話:0371-69127225

郵箱:xueshengzizhu2012@126.com

 

 

         附件1: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勤工助學(固定崗位)申請表.doc

         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申請表.doc

         附件3:勤工助學固定崗位匯總表.xls

         附件4:勤工助學用工單位擬錄用學生名單.xls

學生工作處

2016年8月29日


 





更新日期: 2016-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