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核對2016級新生電子檔案照片的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fā)布者:學生處 發(fā)布日期:2016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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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高等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64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校2016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現2016級新生電子檔案照片進行核對,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據招生辦公室提供的2016級新生電子檔案照片,以班級為單位打印后發(fā)給各學院。

二、各學院務必于1014日前將學生電子檔案照片在本院學生所在宿舍門外側進行張貼公示,以便學生之間互相監(jiān)督,并將公示現場拍照存檔。

三、所張貼的新生電子檔案照片,必須完好保存至20161231。各學院須指定專人,每天負責檢查照片是否完好,若出現照片破損等情況,及時與學生處聯系進行更新。

四、凡未張貼或張貼非高招錄取時電子檔案照片的,均視為舞弊行為。

五、凡撕毀或破壞所貼電子檔案照片的,除按違紀給予處分外,學校將對其進行重點核查。

六、各學院要召開專項工作會議進行部署,將通知要求貫徹到每位輔導員及所有學生。

七、輔導員要深入學生宿舍,采取適當方式(如召開班會等)對學生進行學生本人和電子檔案照片的核對,對身份存疑者進行反映和舉報。

舉報反饋渠道:

學生工作處    龍子湖校區(qū)宿舍樓6133房間,電話65790768

 郵箱 huashuixueshengchu@163.com

 

 

學生工作處

 2016928

 

更新日期: 201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