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我校2016年度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fā)布者:xsc 發(fā)布日期:2017年04月12日 )

各學院、研究生院:

    為進一步加強大學生精神文明建設,營造我校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構建文明校園、和諧校園、平安校園。按照學校統(tǒng)一安排,決定開展我校2016年度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評選活動?,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本、??茖W生和研究生、班級和宿舍。

二、評選標準

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的評選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文明宿舍、文明學生評選獎勵辦法》執(zhí)行。

三、評選比例

以各學院、研究生院為單位,文明班級按行政班級數(shù)的2%進行評選,文明宿舍按在校生宿舍總數(shù)的2%評選,十大文明學生每學院推薦1名,研究生院推薦1名,經(jīng)黨委學工部審核復選10名上報校文明辦。

四、評選時間

各學院、研究生院應于2017年4月19日前評選、公示完畢,并組織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學生”推薦表》,并將評選結果及材料(評選申請表、匯總表及申報材料)匯總后報送至龍子湖校區(qū)6號宿舍樓黨委學工部6129辦公室,電子材料壓縮后命名為“XX學院文明班級學生宿舍材料匯總”發(fā)送至huashuixueshengchu@163.com郵箱。

五、評選要求

1、各學院、研究生院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發(fā)揮評選表彰的導向和示范作用,推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全面開展。

2、在評選工作中,要嚴格按照“自下而上、擇優(yōu)推薦”的原則進行評定;要做到評選條件、評選名額、評選程序和評選結果“四公開”,確保評選工作順利進行,按期完成。

3、黨委學工部將對初評結果嚴格審核,對不具備評選條件的個人和集體直接取消資格,不再補報。經(jīng)審核后確定的評選結果上報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予以審批、表彰和獎勵。

附件1: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評選獎勵辦法.docx

           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宿舍評選辦法.docx

           附件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學生評選標準.docx

           附件4: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評選申請表.docx

           附件5: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docx

           附件6: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學生”推薦表.docx

           附件7:匯總表.xlsx

 



 

                                                             黨委學工部

2017年4月12日


更新日期: 2017-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