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保證我校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國家助學金正常發(fā)放,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規(guī)定》要求,需對上學期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進行資格復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真復核上學期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同學是否依然符合評選條件,如有更換,請以學院為單位上報《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國家助學金調整表》(見附件2),并加蓋學院行政公章,調整增加的同學需要填寫《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為了保證國家助學金的及時發(fā)放,請各學院務必于4月10日下午5:00前將上述表格交至學生處1101房間,電子檔發(fā)至xueshengzizhu2012@126.com。
二、引導所有受助學生,自覺樹立感恩奉獻意識,努力學習,奮發(fā)進取,以實際行動回報國家和社會,切實把助學金用到該用之處。
附件1:
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doc
附件2:
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國家助學金調整表.xls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