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優(yōu)秀課程及心理危機干預優(yōu)秀案例的通知

( 來源:學生工作處 發(fā)布者:xsc 發(fā)布日期:2024年08月15日 )

各部門: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征集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優(yōu)秀課程及心理危機干預優(yōu)秀案例的通知》(豫教工委〔2024〕26 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決定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優(yōu)秀課程及心理危機干預優(yōu)秀案例征集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優(yōu)秀課程征集

(一)申報條件

1.申報課程須是學校面向全體在校生所開設的集知識傳授、心理體驗與行為訓練為一體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課程。

2. 申報課程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教學基本要求》(教思政廳〔2011〕5號)、《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教黨〔2018〕41號)等文件要求,遵循教學規(guī)律,具有鮮明特色,課程建設科學規(guī)范,課程資源開發(fā)充分,能綜合運用現代教學方法和手段,教學成果突出,教學效果顯著,對全省高校大學生心理健康課程教學具有示范作用。

3.授課教師為本校承擔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課程教學的在崗在編專兼職教師。

(二)申報要求

1.參評課程資料須真實有效,且應為原創(chuàng)。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的行為,一律取消參與資格,并予以通報。課程資料內容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如引起知識產權異議或其他法律糾紛,其責任由授課教師承擔。

2.參評課程文檔材料為電子文檔,包括教學大綱、授課教案、習題、參考文獻目錄等,文件格式為 PDF。其中教學大綱應含課程名稱、基本信息(課程性質、教學時數、學分、學生對象)、課程簡介、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與教學安排、課程評價、建議閱讀文獻等要素;教案應含授課信息、任務目標、學情分析、活動安排、課后反思等教學基本要素。

3.現場教學視頻須為1個學時的課堂實錄,能反映教師實際教學方法和教學效果。時長40—50分鐘,采用單機方式全程連續(xù)錄制,不得另行剪輯及配音,不加片頭片尾、字幕注解,采用MP4 格式封裝。

二、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優(yōu)秀案例征集

(一)征集對象

本次案例報告征集面向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專、兼職咨詢師、輔導員等從事學生心理咨詢輔導及危機干預工作的一線人員。

(二)征集要求

1.案例選擇。案例須為近兩三年發(fā)生的,作者親自參與實施干預工作的真實案例,要有較強的借鑒意義和推廣價值,能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經驗和參考,同時需確保案例報告內容可靠。

2.隱私保護。案例報告不得違反心理咨詢倫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wèi)生法》,要切實保護當事人隱私,對當事人的姓名要化名,涉及的具體學校、院系、年級、住址、家庭等信息進行相應處理。

3.案例格式。案例報告主標題由作者根據案例主要特點自擬,副標題統一表述為“一例由×××(誘發(fā)事件,如戀愛挫折 等)引發(fā)的×××(危機性質,如自我傷害、輕生自殺、攻擊傷 人等)危機的干預報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三、工作程序

1.教師申報。有意向的教師自主向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提交申請。

2.校內評審。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將對提交的優(yōu)秀課程及優(yōu)秀危機干預案例進行校內評審,評審通過后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推薦,同時給予每門推薦優(yōu)秀課程2000元經費支持課程錄制。

四、材料報送有關要求

1.《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優(yōu)秀課程申報書》;

2.案例報告。

所有電子版材料發(fā)送至郵箱xljw@ncwu.edu.cn,優(yōu)秀課程申報書提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26日17:00,案例報告提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紙質和電子材料等后續(xù)校內評審結束后另行通知。

學生處(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

2024年8月14日

更新日期: 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