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以下簡稱“研考”)將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進行。為確保我校研考安全平穩(wěn)順利,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加強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期間高校教師和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辦招辦〔2020〕287號)精神,為切實維護研考公平公正,現(xiàn)就加強研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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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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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研考期間,各學院要嚴格落實《關于切實做好2020年秋季學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專辦〔2020〕32號)規(guī)定和鄭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嚴防外部疫情向校園倒灌,完善常態(tài)化防控機制,確保師生健康。加強疫情防控教育,提高全體師生的防控意識、公共衛(wèi)生知識水平、健康理念和自我防護能力,確保所有師生熟知有關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12 月16日前,針對本學院考生至少安排一次疫情防控講座,引導考生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做好個人防護,不出鄭州市市域范圍,減少同外界人群接觸。做好本學院考生的健康排查工作,安排專人全面掌握考生考前 14 天行蹤、接觸人群、身體狀況等信息。避免研考考生同外界的接觸,龍子湖校區(qū)的學院必須確保考試期間所有學生的封閉管理;學校將安排專車送接花園校區(qū)考生前往龍子湖校區(qū)考點和返回學校, 花園校區(qū)的學院要與相關部門加強協(xié)作、聯(lián)防聯(lián)控,摸清學院參加研考考生情況,并做好學生往返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強研考期間人員管理
2021 年研考有兩天與周六、周日重合,各學院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學生(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的管理,嚴防教師和學生參與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動。研考期間,要組織開展教學、科研、文體等活動,并嚴格考勤,確保人人去向明確;確實不能開展活動的,要以點名確認等方式摸清人員去向。對本科高年級學生和在校碩士、博士研究生一般不允許請假離校,確需請假的,須經(jīng)所在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批準,并由專人匯總登記,做到“誰批準,誰負責”。對無故不參加學校集體活動或拒絕點名者,依據(jù)校規(guī)校紀嚴肅處理。
三、加強考研輔導活動管理
??要引導廣大學生遠離考研輔導活動,共同堅決抵制考研輔導活動的無序蔓延。全面杜絕本學院在校生參與助考作弊或虛假宣傳等涉違法考違規(guī)活動。要對考研學生進行專門教育,引導其科學備考,自覺抵制片面應試傾向,克服過度依賴考研輔導活動的心理,糾正盲目參加考研輔導活動的問題,尤其謹防上當受騙。??
四、加強宣傳和警示教育
??各學院要做好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工作,組織學生觀看《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警示教育電視專題片,認真學習了解《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使廣大學生充分認清涉考違法違規(guī)的嚴重后果:對違規(guī)行為將給予取消成績、???-3年、處分等嚴肅處理,如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作弊,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84條之一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都將依法被嚴懲。要引導學生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遠離涉考違法違規(guī)。充分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體,及時推送“誠信考試、作弊判刑”相關內(nèi)容,確保教育形式易于接受,教育效果入腦入心。??
??五、加強涉考環(huán)境整治和輿情處置??
各學院要及時清理有關助考、替考、尋找“槍手”、售賣試題答案或作弊器材的小廣告。對發(fā)現(xiàn)的可疑線索,要及時報告學校有關部門。對涉考負面輿情要做到及早發(fā)現(xiàn)、及時反應、妥善處置,積極營造和諧考試氛圍。
六、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學院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 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學生參與“助考”、替考等舞弊活動的,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規(guī)章制度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guī)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涉事人員所在的學院的相關領導及人員,要依法依規(guī)嚴格追究其責任。
黨委學工部 黨委研工部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