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據學校教學安排的實際情況,需重修(補修)以下課程的學生,通過教務網絡管理系統(tǒng)進行重修申請后,請自學,本學期第8-9周安排考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城市規(guī)劃初步、地質學基礎、泛讀(2)、高等代數(2)、管理學原理、基礎英語(2)、土木工程總論、解析幾何、經濟法、空間構成、美術Ⅱ、民法學Ⅰ、普通地質學、設計初步(下)、攝影(建筑攝影)、數學分析(2)、體育2、聽力(2)、透視學、無機化學、無機及分析化學、刑法總論、英語口語(2)、英語語法(1)、有機化學、造型基礎、自然地理學、高級語言程序設計(FOR)、高級語言程序設計(QB)、高級語言程序設計(FOX)、高級語言程序設計(VB)、計算機繪圖、代數結構與圖論、數理邏輯與集合論。
教務科
20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