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暑期自習教室管理,合理利用教室資源,保障學生自習秩序,根據學校暑期教室管理實際情況,通知如下:
一、根據各學院統(tǒng)計的留??佳?/SPAN>學生數和各教學樓暑期工作安排,按照集中、夠用的原則,開放自習教室,具體如下:
1、開放日期:7月7日~8月31日;開放時間:7:00~21:50;
2、龍子湖校區(qū)開放1號教學樓1、4、5層、一連教室。
花園校區(qū)因放假第一周有成教授課安排,放假后第一周內1號、5號樓內教室可用于自習,從7月16日起開放6號教學樓教室用于考研自習,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予以動態(tài)調整。
二、具體要求:
1、開放教室只允許本校學生自習使用,憑本人學生證或考試證進入教學樓,入樓時應主動出示。
2、自習教室僅供自習使用,任何人不得變更教室用途,不得私自占用,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活動。
3、教室屬公共場所,自習學生要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自覺保持教室整潔衛(wèi)生。
4、如遇學校對自習教室進行維修,應予以配合。
5、自習教室的座位為公共資源,任何人不得惡意占座 ,學校將視教室實際情況安排專人不定期清理惡意占座行為。
6、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自覺維護教學環(huán)境。
(1)不得在教室張貼和懸掛宣傳廣告和條幅,禁止在課桌上亂涂亂畫;
(2)不得損毀教室公共設備設施,不得將教室設備設施轉移和調換;
(3)禁止將零食、飯菜等帶入教室,禁止在教室內喧嘩、隨地吐痰和亂丟廢棄物,禁止穿拖鞋進入教室,自覺維護教室環(huán)境和衛(wèi)生;
(4)注意節(jié)約水電資源,離開教室時自覺關閉電源,嚴禁違規(guī)用電,嚴禁在教室內私拉、亂接電源線路,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
(5)出入教室應按照先出后入的順序進行,防止人員擁擠;
(6)不得擅自挪動活動教室的移動桌椅。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照價賠償或給予紀律處分:
(1)私自帶走或人為損壞教室設施和教學設備;
(2)在教室內私接電源、使用大功率電器;
(3)在教室內亂涂亂畫亂扔亂吐;
(4)將教室私自占用進行任何形式活動的。
教務處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