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2014級相關學生:
根據學校文件,經過學生申請,學生所在學院審核,第二學士學位專業(yè)所在學院考核,現將2014級本科學生申請修讀第二學位資格予以公示(詳細名單請查看教務系統——教務動態(tài))。公示時間: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4日,在此期間,有異議的,請于2015年6月5日前反饋到所報二學位所屬學院,由二學位學院匯總報教務科(行政樓111房間)。
根據文件規(guī)定,申請修讀第二學位的專業(yè)與主修專業(yè)須分屬不同的學科門類;學生在校期間限修讀一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yè),修讀期間不得調換第二學士學位專業(yè),學生最終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結果按交費結果為準上報。
通過二學位各項審核的學生于2015年6月26日到二學位所在學院教學辦公室領取“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yè)錄取通知書”,逾期不領取通知書視為自動放棄修讀第二學位。
二學位學習所需學費由二學位所在學院統一收齊后集中交到學校財務處,收費工作由各二學位學院具體安排并通知。
確認修讀二學位的學生原則上不允許退學,如果由于客觀原因需要退學,需本人書面申請,二學位所在學院教學院長簽字,交到教務處教務科,教務處主管處長簽字后,學生可放棄修讀二學位,教學安排開始后提出退選的將不退回學費。
教務處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