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學校通知 > 校辦 > 正文

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來源: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20年02月02日 )

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要求,進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盡最大限度減少病毒傳播感染風險,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機構

各單位要在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指揮下,成立本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專門工作機構,黨政負責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壓實主體責任,堅持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省委、省政府、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廳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預案》,結合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把各項防控措施進一步做實做細。各單位于2月3日中午12:00前,將本單位工作方案發(fā)送至xb@ncwu.edu.cn。

二、全面掌握本單位教職工假期出行和身體狀況

(一)全面排查已從鄭州以外地區(qū)返校的教職工假期出行動態(tài)和線路以及與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有過密切接觸情況。重點排查從湖北武漢等外省市和省內南陽、信陽、駐馬店、周口、商丘等疫情較重地區(qū)返校的教職工的身體和行程狀況,確定其從出發(fā)地至返校后的行程線路,安排專人勸導督促疫情較重地區(qū)返校的教職工及其密切接觸者自行居家隔離觀察14天,禁止外出活動。各單位要明確提醒、要求教職工本著對個人、家庭、學校和社會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主動向居住社區(qū)和所在單位報告假期出行及返校信息,每天2次監(jiān)測體溫并按時向本單位報告,一旦出現(xiàn)發(fā)熱、咳嗽等可疑癥狀,在做好防護的情況下及時到定點醫(yī)院就診。

(二)緊盯未回鄭州教職工返程動態(tài)。從即日起凡滯留在湖北省、南陽市、信陽市、駐馬店市、周口市、商丘市和近期去過上述地區(qū)尚未返回鄭州的教職工,建議推遲返程時間,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和工作,并向本單位報備情況。

(三)嚴格限制已返回鄭州教職工的外出活動。各單位要提醒、要求教職工及其家屬,一律不得外出活動,切斷病毒來源和傳播途徑。情況特殊確需外出的,外出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護,否則禁止進入校園和家屬區(qū)。

三、嚴格執(zhí)行請銷假制度

外出處級干部按原外出請假審批程序辦理手續(xù)并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鄭的處級領導干部,不得外出離鄭,隨時待命,如遇突發(fā)情況及時組織開展工作。全體處級領導干部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四、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履行職責,強化紀律意識,落實工作措施,做好教職工的正向宣傳引導解釋工作,及時上報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工身體狀況及動態(tài)信息,涉及教職工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等重要信息,要第一時間向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教師工作組報告,并按要求積極妥善處理。對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視、措施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緩慢、敷衍應付或漏報、瞞報、遲報疫情信息的單位和責任人,對瞞報本人及家庭成員有關疫情統(tǒng)計信息的教職工,學校將啟動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機制,給予嚴肅追責問責。

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1日      


更新日期: 202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