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實施方案

( 來源:文明辦 發(fā)布者:韓江峰 發(fā)布日期:2010年12月28日 )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群眾性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的深入開展,為省級文明單位年度復查和創(chuàng)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打下堅實的基礎,根據(jù)《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委員會、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創(chuàng)建省級文明單位實施方案》(華水黨【2007】59號文,以下簡稱《方案》)的規(guī)定,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結合我校實際,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決定開展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工作,特制定考核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考核在校黨委和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領導下,由校文明辦組建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組,采取考核組現(xiàn)場考察打分和文明委全體成員投票綜合加權的方法進行。

    二、考核內(nèi)容

    按照《方案》規(guī)定,主要考查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業(yè)務工作實績、創(chuàng)建活動情況、管理規(guī)章制度、單位環(huán)境面貌、治安秩序狀況等方面,具體細化為若干項,進行綜合評價。詳見附件2。

    三、考核辦法

    考核主要采取聽取創(chuàng)建工作情況匯報、查閱檔案資料、實地考察、文明委全體成員投票等方法,綜合考評被考核單位2010年度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工作成效。現(xiàn)場考評實行百分制。被考核單位的最終總成績由現(xiàn)場考核得分和文明委全體成員投票構成,兩者各占50%權重。被考核單位的最終總成績按照院系和機關分別排名,按照一定比例評選出文明單位。

    四、工作安排

    1、考核分組:由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成員組成6個考核組。詳見附件1。

    2、考核時間:現(xiàn)場考試時間定于12月28日至12月30日進行;每個單位考核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小時。詳具體安排見附件1。

    3、文明委全體成員投票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有關要求

    1、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是加強單位“創(chuàng)、管”結合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通過考核促進本單位創(chuàng)建水平不斷提高。

    2、負責考核的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執(zhí)行考評標準,不得簡化考核程序、增減考核內(nèi)容、變更考核方法和時間。

    3、各考核組要保持與校文明辦聯(lián)系,及時通報情況??己私Y束后如實將本組考核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校文明辦,同時報送評分表及評分匯總表,堅決杜絕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

    附件1:華北水利水電學院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分組安排表.doc

    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學院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分表.doc

    附件3:華北水利水電學院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分匯總表.doc

更新日期: 201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