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群眾性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的深入開展,為省級文明單位年度復查和創(chuàng)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打下堅實的基礎,根據(jù)《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委員會、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創(chuàng)建省級文明單位實施方案》(華水黨【2007】59號文,以下簡稱《方案》)的規(guī)定,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決定開展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
文明單位考核的范圍是我校各處級行政部門、教學科研單位、教輔單位。
文明教工的考核評選范圍為我校所有正式在編在職教職員工(以人事處登記在冊為準)。
二、考核標準
文明單位、文明教工的考核評選標準按照《方案》中的相關要求執(zhí)行(詳見附件1、2)。
各單位必須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文明單位考核自評表》(詳見附件3)的要求,向校文明辦提交本單位創(chuàng)建過程中產(chǎn)生的支撐材料,要求齊全規(guī)范、上報及時,能為學校文明創(chuàng)建工作提供有力佐證。
三、考核程序
1.自查自評
各單位要認真對照考核標準,緊密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從班子建設、業(yè)務工作、創(chuàng)建活動、規(guī)章制度、環(huán)境衛(wèi)生、安全穩(wěn)定、特色亮點等方面開展自查自評活動,寫出2010年度創(chuàng)建工作總結(2000字左右),認真填寫文明單位考核表(詳見附件4),并按照自評表所列指標考核內容向校文明辦提供2010年度創(chuàng)建工作支撐材料(小四號宋體字,A4紙打印,左側裝訂)。
文明教工由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負責推薦,推薦名額按照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在職教工總額的1%來確定,并指導本人填寫文明教工推薦表(詳見附件5)。
2. 組織評審
文明單位和文明教工的考核工作在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領導下,由校文明辦具體組織實施。各單位報送考核材料后,校文明辦對考核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評審小組召開評審會,由各單位向評審小組匯報創(chuàng)建工作情況及特色工作,評審小組對各單位進行考核評分,并根據(jù)需要組織人員現(xiàn)場考察。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根據(jù)本通知的相關要求和規(guī)定,高度重視校內文明單位、文明教工考核工作,成立工作小組負責做好考核工作和材料整理工作,要對照條件,認真總結,實事求是,不走過場。
2.各單位要以校內文明單位考核為契機,認真回顧總結工作亮點和特色,為鞏固我?!笆〖壩拿鲉挝弧钡臉s譽與成果、創(chuàng)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3.各單位一定要認真填寫相關表格,報送的材料要能夠集中反映本單位在2010年度期間創(chuàng)建校級文明單位的有關情況以及創(chuàng)建特色。
4、文明家庭的評選由校工會參照相關評準組織評選;文明班級、文明宿舍、文明學生的評選由校黨委學工部參照相關標準組織評選。評選結果及相關資料應在2010年12 月31日之前報送校文明辦。
五、時間安排
1.2010年12月20日前,各單位完成自查自評工作,并將自評表、考核表、文明教工推薦表及有關支撐材料報送校文明辦。
2. 2010年12 月21 日至12 月31日,組織召開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工作考評會,各單位向評審小組報告本單位2010年文明創(chuàng)建工作情況及特色亮點。期間,由校工會、校黨委學工部組織評選的其他文明稱號的評選結果提交校文明辦。
所有報送材料同時發(fā)送電子文檔至:hswmb@ncwu.edu.cn。
聯(lián)系人:韓江峰,聯(lián)系電話:69127676。
地 點:行政樓505房間。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文明單位創(chuàng)建辦法.doc
附件2: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文明教工評比獎勵辦法.doc
附件3: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文明單位考核自評表.doc
附件4: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文明單位考核表.doc
附件5: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文明教工推薦表.doc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