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
接上級通知,10月中下旬,省直文明辦將開展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校園(標兵)評選推薦工作。11月中下旬,省文明辦、省教育廳對推薦名單組織抽查。根據(jù)省直文明辦《關于做好省直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單位、文明校園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豫直文明辦〔2019〕3號)要求,我校作為省級文明單位標兵,可申報河南省文明校園標兵。為全面做好評選迎檢準備,現(xiàn)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考評時段。2016年至今的學校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工作,重點是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間學校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工作開展情況。
二、考評方式和內容。10月中下旬,省直河南省文明校園(標兵)的考評工作由省直文明辦聯(lián)合教育部門依據(jù)《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園(標兵)測評體系》(詳見附件2)進行,包括材料審核(重點查看2018-2019學年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資料)、實地考察、問卷調查(隨實地考察進行)等環(huán)節(jié)。11月中下旬,省文明辦、省教育廳對推薦名單組織抽查。
三、任務分工。請各單位按照《關于印發(fā)< 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委員會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創(chuàng)建省級文明校園(標兵)實施方案>的通知》(華水黨〔2019〕58號)(詳見附件1),結合《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園(標兵)測評體系》(詳見附件2),明確各單位的任務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材料審核(40分)。根據(jù)9月份河南省文明辦、河南省教育廳聯(lián)合下發(fā)的《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園(標兵)測評體系》(詳見附件2),結合前期整理材料,本輪只向牽頭部門進行補充報送。校文明辦將通過辦公系統(tǒng)給需要補充報送材料的單位發(fā)郵件,請在10月10日前,報送材料;如果無法報送,請寫情況說明,部門蓋章后提交校文明辦。需要補交材料的單位(16 個):黨辦、校辦、宣傳部、組織部、人事處、教務處、保衛(wèi)處、發(fā)展規(guī)劃處、后勤服務中心、科技處、社科處、馬院、校團委、信息化辦公室、學生處、財務處。
10月10日下班前,電子材料發(fā)到郵箱hswmb2017@126.com;紙質材料送到新辦公樓4樓南425房間。聯(lián)系人:任老師,13838269116。
(二)實地考察項目(40分)。請各單位按照《關于印發(fā)< 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委員會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創(chuàng)建省級文明校園(標兵)實施方案>的通知》(華水黨〔2019〕58號)(詳見附件1)中有關實地考察項目的要求,有關單位于10月15日前,認真準備并完成任務。
(三)負面清單屬于一票否決,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請按照《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園(標兵)測評體系》(詳見附件2)——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園(標兵)創(chuàng)建負面清單,自查自防,杜絕此類情況發(fā)生。
(四)特色指標(10分)。請按照《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園(標兵)測評體系》(詳見附件2)——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園(標兵)創(chuàng)建特色指標,有相關榮譽的單位及時提交相關命名文件和證書掃描件,及相關材料。材料于10月10下班前送到新辦公樓4樓南424房間。聯(lián)系人:涂老師,18638662338。
(五)問卷調查(10分)。隨實地考察進行。請各單位組織師生學習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的有關知識,明確各自在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中的職責和任務等;另外“創(chuàng)建文明單位學習資料”(詳見附件3)供學習。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根據(jù)省文明辦通知要求,從本屆開始,河南省各級各類大學、中學、小學不再適用文明單位測評體系,須全部按照文明校園的要求開展創(chuàng)建活動。河南省文明校園(標兵)每三年評選表彰一屆,屆滿當年須重新申報參評,每年都需要接受復查。河南省文明校園標兵創(chuàng)建工作,事關學校榮譽,事關每名教職工的切身利益。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文明創(chuàng)建工作,是全校各單位的事,是全體師生的事。
(二)密切配合。請各單位根據(jù)明確的任務分工,結合職能任務,指定專人負責,按時完成準備任務。擔負創(chuàng)建任務的機關職能部門和學院,要盡職盡責,結合部門職能,結合工作實際,牽頭創(chuàng)造性地完成好分配的任務。不直接承擔創(chuàng)建任務的部門和學院,要主動作為,配合好各職能部門,提供相關創(chuàng)建資料,共同完成好準備事項。各部門、各單位要通力協(xié)作,不分份內份外,力爭形成人人參與文明創(chuàng)建,共建共享文明成果的良好氛圍。
(三)從嚴獎懲。堅持獎優(yōu)罰劣,堅持問責到人。校文明辦將把此次迎檢準備與第四季度文明獎考核結合起來,按照文明獎考核發(fā)放管理辦法規(guī)定,對在迎檢工作中組織不力、盡責不夠、配合不好、標準不高、任務沒完成的單位和個人,視情況緩發(fā)或停發(fā)文明獎。
附件1:關于印發(fā)《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委員會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創(chuàng)建省級文明校園(標兵)實施方》的通知(華水黨〔2019〕58號).doc
附件2:《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園(標兵)測評體系》(河南省文明辦 河南省教育廳).doc
附件3:文明單位學習資料.docx
黨委宣傳部(校文明辦)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