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鄭州市第十二批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候選人的通知

( 來源:組織部 發(fā)布者:zzb 發(fā)布日期:2014年04月23日 )

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鄭州市第十二批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鄭組通〔2014〕17號)文件精神和區(qū)委組織部要求,現(xiàn)就鄭州市第十二批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候選人推薦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要求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鄭州市第十二批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的條件推薦人選,嚴格把關,認真審核,并做好封面和目錄。

    二、推薦材料

    (一)相關表格。

    1、《鄭州市第十二批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呈報表》(一式3份,A4紙雙面打印)。

    2、《鄭州市第十二批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人選登記表》(一式5份,A4紙打印)。

    3、《鄭州市第十二批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推薦人選匯總表》(一式3份,A4紙橫向打印)。

    以上表格由學校統(tǒng)一加蓋公章。根據(jù)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將電子版拷貝至黨委組織部(花園校區(qū)行政樓311房間)。

    (二)相關證明材料

    1、自然情況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等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原件由各單位負責審核。

    2、2009年以來取得的有關獎勵證書和鑒定證書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原件由各單位負責審核。

    3、2009年以來有關著作的封面、目錄及版權(quán)頁;論文的刊物封面、目錄、論文全文和論文被核心期刊收錄的證明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原件由各單位負責審核。

    4、申報人選要提供廉潔自律(校紀委出具)、計劃生育(單位所在地辦事處計生辦出具)、綜合治理(單位所在地綜治辦出具)等相關材料,一式三份均為原件。

    5、單位考察材料,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對人選進行考察,字數(shù)控制在2000字以內(nèi),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電子版拷貝至黨委組織部)。

    6、其他證明材料。

    三、材料上報時間

    鄭州市第十二批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申報材料務必于2014年4月28日下午5:00前報送黨委組織部。逾期不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聯(lián)系人:劉建廳

    聯(lián)系電話:65790500

    附件:關于推薦鄭州市第十二批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候選人的通知.doc

 

黨委組織部

2014年4月20日

       
更新日期: 2014-04-23